學校評估政策
(一)評估目的:
1.讓學生
-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。
-知悉下一步要達成的目標,以及怎樣能做到最好。
-根據教師及其他評估者的回饋,改善學習。
2.讓教師
-診斷學生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。
-向學生提供有效益的回饋和具體建議,使他們知道如何改善學習。
-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、對學生的期望、課程設計及內容、教學策略及活動,使教學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,從而促進學生學習,提高學與教的成效。
3.讓家長
-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。
-考慮如何協助子女改善學習。
-對子女有合理的期望。
(二)基本方針:
1.學校以評估達至促進學與教的目的。
2.評估與課程配合,並儘量涵蓋學生各方面的表現。
3.利用多元化的評估方式,評估學生各方面的學習表現。
4.評估的內容能照顧不同能力的學生,有淺亦有深,並設計一些考核高層次思維的題目,以助區分能力高的學生及訓練學生高層次思維能力。
5.評核範圍、重點、形式及評分標準等由有關科任老師共同商議決定。
(三)評估模式:
評估形式多元化,除筆試外,也有口試、聆聽、樂器演奏、專題研習、網上評估、技能及態度評估等,以便回饋學與教及進行拔尖補底的工作。
(四)評估次數:
1.每學期進行測驗及考試各一次(一年級除外,詳見「一年級上學期進展性評估安排」)。
2.六年級下學期不設測驗,設學期試及畢業試。
3.中文、英文、數學等科目均會適時於課堂上進行進展性評估練習。
(五)一年級上學期進展性評估安排:
1.一年級上學期不會進行總結性評估之測驗和考試。
2.一年級上學期會進行中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、人文科進展性評估,目的是了解學生對課題內容的掌握,並不作考核之用,成績表不作記錄。
3.上學期中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、人文科各進行進展性評估兩次。評估範圍會於進展性評估前一個月發放。
4.在進行中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進展性評估前,科任老師會印發「進展性評估練習」予學生於堂上試做,批改後將派回學生,讓家長了解進展性評估的題型。
5.體育、音樂、視藝、聖經、電腦、普通話等科目上學期不會進行評估。
6.在下學期測考前,中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科任老師會印發測考試前練習予學生於堂上試做,批改後將派回學生,讓家長了解測考的題型。
(六)評估科目:
測驗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/人文及科學
考試:聖經、中文(讀本、作文、聆聽、說話)、英文(讀本、作文、聆聽、說話)、數學、常識/人文及科學、視藝、音樂、體育、電腦、普通話
註:
1.一、二年級學生測驗及考試均在試卷上作答,不使用答題紙。三至六年級學生使用答題紙作答。
2.凡進展性評估、測驗或考試日如因風雨停課,該日評估、測驗或考試的科目將會安排於所有評估日、測驗日或所有考試日結束後的翌日(或下一個上課天)舉行,屆時會在學校網頁及ClassDojo向家長公佈有關消息。
(七)補考安排:
1.如學生於進展性評估日、測驗日或考試日因病缺席,必須出示有效的醫生證明文件,才准予補考,並須於測考完結後三個上課天內完成。如有特殊情況,校方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。
2.補考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,不會扣分。
(八)查閱試卷安排:
1.如家長需要查閱考試卷,在學生派發試卷後五個上課天內可向班主任書面申請。